关于上报我校与上海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9-01浏览次数:2198

关于上报我校与上海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各附属医院:

201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上报原则上采用导师申报、二级学院(部门或附属医院)汇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后,确认年度招生计划递交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审批。

一、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制定招生计划遵循以下原则:

1、招生计划申报的导师须已获得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证书;

2、招生计划向重大、重点研究项目倾斜;向第一完成单位为上海健康医学院(含“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医院”)的项目和论文倾斜(导师应为课题第一负责人);

3无在研课题的导师及计划申报时年龄超过57周岁的硕士生导师原则上不再招生;

4、在本学年度(2018年)申请学位过程中,导师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未通过校学位委员会分会或总会审议的,停招一年;未通过国家及上海市抽检的,停招三年。(名单将发给有该情况的相关学院)

5、申报材料请附课题任务书或者项目立项证明等材料。(纸质版)

二、申报流程与截止时间

1、即日起导师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表》,新增导师须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登记表》。

2各二级学院(部门)或附属医院收齐申请表后,按遴选原则审核,汇总填写《**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

49312:00-16:00各二级学院(部门)或附属医院上交招生计划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招生计划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及导师登记表(只需电子版),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yangwx@sumhs.edu.cn

5、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中医药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表.xls

2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登记表(新导师填写).doc

3某某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汇总表.xlsx

4上海中医药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填表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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