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攻读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健康医学院联合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信息维护发布时间:2021-09-15浏览次数:140

2022年攻读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健康医学院联合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具有较好创新能力的中医药人才,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二、招生规模

2022年两校联合培养硕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29



三、学习形式

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在医药相关行业工作满2年,已获得大学英语四级通过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或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合格证书或笔试合格证书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先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医学技术、公共卫生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生源报考和调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中药学专业主要接收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收相关学科专业(理、工、农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2)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接收医药类毕业生报考,也接收相关学科(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流程、缴费及现场确认。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 10 5 日至10 25 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 9 24 日至9 27 日,每天9:00—22:00

2.注意事项: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022 年攻读联合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报截止前,考生应及时查询上海中医药大学推免生录取结果公示,以免导师招生名额已满,影响报考)。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了解上海中医药大学各专业的生源缺额信息,自主填报调剂志愿。

2)以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即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本简章的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在20211020日前主动将入职时间证明、外语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报考信息时,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以便复试期间联系考生;录取通知书等将在20226月后按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送,故请慎重填写通讯地址。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现役军人报考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上海中医药大学将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于20211020日前,主动向上海中医药大学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发送验证报告电子版至我办邮箱,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者如不按时提供认证报告,将不准予考试。

六、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上海中医药大学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信息材料进行全面核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6.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211218日至12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七、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1225日至12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和时间。

12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25日下午  外国语

12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三)考试科目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日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自命题科目:

1.西医综合(613300分,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2.中药综合(611):300分,含中药学、中药药剂学、有机化学。

3.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50):300分,含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

4.护理综合(308):300分,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

5.卫生综合(353300分,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等。

(四)考试地点:(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官网后期相关通知)。

(五)初试成绩查询

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或准考证号查询初试成绩。

八、复试和调剂

(一)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上海中医药大学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专业、分类别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上海中医药大学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整体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上海中医药大学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加试科目为:中医类专业(中医诊断学、中药学);药学类(分析化学、有机化学);护理(护理学基础、成人护理学)。

(五)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比例是50%

(六)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调剂政策详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第八款。

(八)体检: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上海中医药大学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上海中医药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四)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和报到

在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上海中医药大学复试工作方案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新生须本人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上海中医药大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被录取的考生如因特殊原因欲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当年5月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校学习。

十一、学费、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上海中医药大学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上海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附注:

 培养方式

 培养类型

 学科性质

 收费(元/学年)

 全日制

 学术学位

 基础学科

 非定向生6500

 定向生8000

 一般学科

8000

 专业学位

 所有学科

10000

1、基础学科包括:中西医结合基础。

2、一般学科包括: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康复学、中药学、药理学、医学技术。

(二)奖助学金

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按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教育部台港澳侨研究生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按照当年发布的奖助通知为准。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

邮编:201318

上海健康医学院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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