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部门,附属医院:
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上报原则上采用导师申报、学院(部、中心)、部门或附属医院初审、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和评议后,确认年度招生计划递交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审批。
一、申请招生专业范围:
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 二级学科代码 | 二级学科名称 | 授予学位类型 |
中西医结合(1006) | 100601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医学硕士学位 |
10060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
1006Z1 | ★中西医结合康复学 | ||
药学(1007) | 100706 | 药理学 | 理学硕士学位 |
中药学(1056) | 105600 | 中药学 | 中药硕士专业学位 |
护理(1054) | 105400 | 护理 |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 |
二、申请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上海健康医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的规定》(沪健医研办【2018】6号)
三、申请条件摘录与明确:
1、近三年科研成果起止时间:2016年8月29日-2019年8月28日;
2、申报2020年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出生年月原则上在1963年6月30日之后。
四、支撑材料:
申请表中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原则上须提供“上海健康医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信息表。
如还未登记入“上海健康医学院科研管理系统”请提供如下支撑材料:
1、上海健康医学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提供聘任合同书;
2、国内期刊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的复印件;国外期刊论文:若没有纸质版,须提供论文全文打印稿,还需提供检索证明;
3、其他科研成果及可支配经费: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支撑材料的装订顺序须与申请表成果顺序一致。
五、申报流程与截止时间
1、导师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表》,新增导师须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登记表》;
2、各学院(部、中心)、部门或附属医院按遴选原则审核后,汇总填写《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汇总表》;
3、8月29日当天9点-12点,各学院(部、中心)、部门或附属医院将招生计划申请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招生计划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及导师登记表(只需电子版),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北苑1号楼515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yangwx@sumhs.edu.cn;
4、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上海健康医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的规定》(沪健医研办【2018】6号).pdf
附件2、上海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表.xls
附件3、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登记表(新导师填写).doc
上海健康医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